2007年2月1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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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七大看点
申林英

  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,有七大看点值得关注:
  一、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品种将有望突破。商务部将允许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品种进行核准。
  二、草案规定了期货交易所会员、客户可以使用标准仓单、国债等价值稳定、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进行期货交易。这将大大降低参与期货交易资金成本,也为金融期货上市以及开展融券业务的推出埋下伏笔。
  三、进一步体现了对期货公司高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。这与公司法一脉相承,增加了期货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。
  四、本次条例修改的持续性经营,是以前所没有的监管特色。这体现了监管的决心和把监管做到位的良苦用心。
  五、建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,形成投资者利益补偿机制。
  六、明确了对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、收购或者参股期货公司以及境外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(含代表处)的管理办法,给境外机构参与国内期货市场预留了法律空间。
  七、禁止违规使用信贷资金、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,预计金融机构为期货交易融资或者提供担保将被严格禁止。